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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3-12 点击数: 来源:
2021年03月12日 12:30  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21〕1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科联《关于2021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应用研究为主,聚焦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进吉林高质量发展,助力各级党委、政府及实际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地方新型智库作用。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招标项目立项原则上以年度课题指南题目(附件1为主,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由省级领导、各学科专家及实际工作部门提出,经筛选整合后确定;同时,本年度仍立项部分自选项目。招标项目每项资助3万

   、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 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或咨询建议。其中,研究报告全文一般不低于2万字,课题组同时还应提交3千字左右的咨询建议(成果摘要)。

2. 研究时限。自课题立项之日起,招标课题不超过4个月。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公司在编在岗教师,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力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要求

1.申报人以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但可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其他课题。

2.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课题。

3.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

4.拟申报或已申报2021年度其他省级科研项目(含省规划办组织的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科协组织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下同)的,以及2021年在研省级科研项目已达到或超过两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

5. 申报自选项目者,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所申报题目需避免与近三年已中标的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规划项目及省科技厅科技发展计划等项目相同。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

6.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7. 项目被批准立项后,研究工作须按《吉林省智库规划基金委托招标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使用按《吉林省智库规划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结合校内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填写申报书及活页(附件2,一式4份),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材料,刻成光盘。申报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

2.申报时间。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318下班前将本单位申报书及活页光盘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jlu.edu.cn


附件:1. 2021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指南题目

         2.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书及活页

         3.2020年吉林省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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